Thursday, November 25, 2010

如人飲水

昨天朋友告訴我,她沒法和先生同一公司上班,因為兩人會吵到傷感情,所以絕對避開一起工作。自己倒是已經跟老公一起工作七年了,結論是:再怎麼溫柔順服也不可能不因公事吵架的!有時連家裡的私事都難免一起摻進去吵。但這些年被神透過環境磨練,加上共體時艱磨出來的革命情感,吵歸吵,還是得吵的有風度,有規則。懈下同事的關係後,仍須君子的回到夫妻家人的關係裡去進退應對,不容易啊! 難怪幾年前在一次聚會中,當我介紹自己是與夫一同工作時,大家突然對我露出同情的眼光,欲言又止。其實也有很多快樂的時刻,共同話題也增多,彼此更能了解對方所受的壓力與所擔的責任。吵架總算有點代價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